问题 | 在打架过程中非故意的损毁他人财物需要承担赔偿吗? |
释义 | 根据法律上规定,因为个人过错给他人造成财物损失的,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停止继续毁坏财物,如果在不小心毁了别人的东西之后,又没有停止继续侵害的话,那么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2、消除财物毁坏的危险,因为自己的过错使他人的财物陷入危险境地的,就要消除这个危险; 3、返还财产,一般占有了他人财物并毁坏了的,需要返还财产,并且包括毁坏和没有毁坏的部分; 4、恢复财物原状,如果能够修复毁坏的财物的原状,那么这是最好的赔偿方法; 5、在无法恢复财物原状的情况下,就得拿其他物或者金钱赔偿损失; 6、既然是无心之失,但是毕竟侵犯了他人财物,所以得赔礼道歉 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如何处罚 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刑法会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刑法会受到刑事处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审判标准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三、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怎么处罚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四、故意毁坏财物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任何毁坏共同财物的行为,无疑都是会被判处支付能够将毁坏的财产修复的费用的,此外毁坏财物的数额也会影响着实施故意侵害行为主体会受到的刑事处罚。若是在故意毁坏财物之后,又将罪名嫁祸给其他人,此时无疑是会被加重处罚的。 二、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定义和范围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损害赔偿中的一种,在实践中,因其所发生的纠纷,在损害赔偿中占有很大比例。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身体,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法律后果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称为赔偿权利人;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为赔偿义务人。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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