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上车后直接在车上找列车长进行补票即可,可能还需要核收手续费。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三十一条 旅客在乘车途中客票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自有效期终了站或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价50%的票款: 1.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5.旅客持半价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票价的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