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控股公司成立的标准和要求? |
释义 | 根据相关规定,控股公司成立条件如下:专业代理从事控股公司注册、北京专业设立登记控股公司成立、集团控股公司、投资控股公司代办 1、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 2、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3、控股公司不但拥有子公司在财政上的控制权,而且拥有经营上的控制权,并对重要人员的任命和大政方针的确定有决定权,甚至直接派人去经营管理。也称母子公司制。 4、拥有其它公司的股份并能够实际控制其营业活动的公司称为母公司,有时也称总公司;资产全部或部分地归母公司拥有,但经济上和法律上都是相对母公司而独立的公司称为子公司。随着控股权的延伸还有孙公司。 5、一家公司购买另一家公司达到控股权的股份的形式,就是控股。 同时通过委派管理人员,业务往来等活动,使多个公司在经济上一体化。 但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仍然是独立的法人 ,实行独立核算,母公司并不承担子公司的债务和亏损。 法律依据: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第七条 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直接所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的50%。 (二)拟设金融控股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本办法规定。 (三)有符合任职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五)有能力为所控股金融机构持续补充资本。 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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