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处理无效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
释义 | 无效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行为人应当返还因此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一、合同履行完毕无效怎么办 合同履行完毕无效的,当事人应当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补偿;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什么是无效合同?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三、赠与合同撤销后是否需要返还财产 需要。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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