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地到期了地面附属物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承包地到期了地面附属物怎么处理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对于地上附属物,首先按双方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办理。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要负责清理地上附属物,将土地恢复原状。 土地承包合同同意承包人建设附属物的,可以要求发包人予以适当补偿 二、承包地被强征该怎么处理 农民承包的土地是可以被合法征收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这是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农村遇到强制征地时,如果对征地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三、承包地没到期甲方违约怎么办 (一)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一旦发现承包方有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情况的行为时,有权制止承包方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承包方没有依约定交纳承包费;农业承包合同中,对承包金额或交纳承包金的比例或者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诉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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