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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时候实行征收拆迁
释义
    强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屋的行为。
    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拆迁?
    如下情况下可以征收拆迁。
    1.《土地管理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征收哪些时候开始
    法律咨询解答
    土地征收在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公告10日后进行。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相关法律规定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企业征收拆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首先人民政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收企业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后执行拆迁并及时下发补偿款安置费和停产停业的损失。
    作为被拆迁人如何确定征收拆迁的合法性
    除了从程序上看是否存在违法点,还需要从根本上来看,是否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其次征收决定书是否含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是否有风险评估报告,专户存储证明等。若是拆迁本身合法,但是补偿不合理,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违建拆迁了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补偿
    违法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建筑无论多长时间后拆迁的,都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该内容由 王伟凡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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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8:3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