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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当自己无力还款时,是否有协商的余地?
释义
    法律分析: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与债权人进行债务协商。协商内容可以包括缓期付款、减免部分债务或者重新协商出新的还款计划等。债权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同意协商,并在协商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说明不能履行的原因和期限。未说明期限,对方可以随时要求履行;期限届满,对方未履行的,视为逾期履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当事人一方可以就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等事项与对方协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确定缓期付款方案并签订书面协议。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缓期付款协议后,债务人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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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