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里开证明房子是我的怎么写 |
释义 | 村委会开具房屋证明的时候要按照以下几点来写: 首先要写房屋所在的具体位置,也就是要具体写清楚房屋坐落在某市某区某乡(镇)某村某路某号。 (1)还要写清楚房屋的数量、房屋结构、房屋层次、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实用面积等。 (2)然后在房产权所有人上签署房屋所有人自己的名字,并且要写清楚具体的土地编号。 (3)最后是写清楚房屋所在地的村委会名称,然后盖上村委会的公章就可以了。房屋所有权的内容: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 一、占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二、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无损于房屋的本质。 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收益权。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四、处分权。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一般说来,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包括上述四项权利。但是,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有时会脱离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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