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先确认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在确认得到支持后,填报《贷款申请书》,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后,审查确认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开发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在签订合同后,取得交纳房款的 凭证后,按照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开发商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