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规定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
释义 |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2、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程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将处理方案和措施报公司批准后处置。 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 (1)一般质量问题:由责任监理工程师填发监理记录,监督责任方处理并检查验收。 (2)较严重质量问题:责任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书,并报总监工程师。若需审查整改方案,应在整改通知中注明。责任监理工程师收到责任方报来的整改完成报告书后,应及时检查验收。 (3)严重质量问题:责任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总监工程师,经总监工程师同意发局部暂停施工通知。责任监理工程师收到有关方的调查处理方案后,立即初审上报工程部。调查处理方案必须经监理方总监代表及设计部门审核认可。调查处理方案经设计部门审核签字后报告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总监代表。工程部和总监代表分别签署责任追究意见后,由总监代表签发复工通知书。 (4)责任监理工程师责成参建有关方填写并上报工程质量事故报表。 一、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 2、质量事故的调查与检查情况,包括调查的有关数据、资料; 3、质量事故原因分析; 4、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5、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6、实施质量处理中的有关原始数据、记录、资料; 7、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8、结论意见。 二、工程质量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可以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上报总监。首先,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视情况而定是否上报主管部门。 2、施工单位接到质量通知单后,在项目总监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2)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诸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等。 (3)事故调查中有关的数据、资料。 (4)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事故情况调查是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有些质量事故原因复杂,常涉及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维护管理、工程环境条件等方面,因此,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 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事故原因的正确判断项目总监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 4、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集中研究,由承包单位制订事故处理方案,并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制定的事故处理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如果一致认为质量缺陷不需专门的处理,必须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 5、确定处理方案后,由项目总监指令承包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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