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不够标准算评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尽管工伤没有鉴定上级,但仍可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待遇。工伤医疗是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是指以下待遇: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间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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