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拆违建的法律依据 |
释义 | 按照法规,接到违建举报,城管核实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找当事人询问情况,制作调查笔录认定违建性质,立案,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违法建设拆除通知。 针对一栋违建楼房,城管会向政府书面汇报,在政府批复后,组织强拆。 一、没人在家的情况下城管能不能拆除违建 城管拆除个人违建时,会告知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自己先行拆除;如果到了规定时间,个人还是没有拆除违建的,就算是家里没人,城管可以强行拆除个人家的违建。希望大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 二、违建多长时间内不能拆除的 未履行法定登记的违建能随时拆除、不区分时间。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哪个部门可以强拆违建房屋? 一般违建房屋会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执行强拆,国土资源管理局有权利查处违章建筑,同时也可以行使土地的使用权。违章建筑首要应该下发具体的通知,责令修改或停止施工,但要注意执行强拆必须要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强拆需要走的流程也比较多,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也需要跟人民政府提出相关的申请,会有人民政府先进行现场查封,后期再由人民法院核实具体情况,实施强制拆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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