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及纠纷具体办法 |
释义 | 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方法如下: 1、协商,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应当签署协议书; 2、调解,医疗机构收到调解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诉讼方式,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有时间限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一、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二、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如下: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综上所述,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方式。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有时间限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应当签署协议书。 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赔偿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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