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场罪刑事司法解释及裁判依据 |
释义 | 网络赌博涉及的主要违法情形包括:抽头渔利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达到120人以上、建立赌博网站并通过组织赌博获得3万元以上违法所得、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达到3万元以上、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并由其接受投注、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以及其他严重情节。 法律分析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拓展延伸 赌场罪的法律定义、刑事责任与量刑准则 赌场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禁止赌博的场所组织、经营赌博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赌博活动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从事赌博活动的人将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程度取决于赌博活动的性质、规模以及参与者的身份等因素。根据刑法的量刑准则,对于赌场罪的定罪和量刑将考虑赌博活动的严重性、参与者的主观故意、犯罪情节等因素。法院在裁判时会参考相关的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作为依据,以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合理性。赌场罪的法律定义、刑事责任与量刑准则的明确性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能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 结语 赌场罪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参与赌博活动的人将承担刑事责任。根据赌博活动的性质、规模和参与者的身份等因素,法院将对赌场罪进行定罪和量刑。对于抽头渔利、赌资累计达到一定数额、参与人数众多等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将予以严厉惩处。赌场罪的法律定义、刑事责任与量刑准则的明确性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至关重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将依法裁判,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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