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家庭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后,征地补偿款分配由家庭成员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家庭内部分配问题,由家庭内部自行解决。原则上谁有地(有地,指初次分配土地时其作为家庭成员分配到了应有的一份土地)谁就有权利分到钱。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户内各农户成员共有的一种财产权利,权利主体是农户及农户成员。在承包户内成员维持在该户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关系不变的情况下,承包经营户家庭内部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系承包经营户家庭内部对其合法享有的财产权利(承包经营权)的自愿处分,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应当具有拘束力。 房屋拆迁补偿家庭内部分配三原则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戒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