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处置工伤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责任人员未处置不放过;3、整改举措未落实不放过;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要求,对于工伤事必须严肃认真地调查处置,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该原则是于2004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提出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四、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置不放过、整改举措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章》(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近期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决定派出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作出严肃处置。,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第四条 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 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置不放过、整改举措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章》(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近期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决定派出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作出严肃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