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劳动仲裁多久结案 |
释义 | 深圳劳动仲裁案件通常在2-3个月内结案,仲裁庭必须在45天内作出裁决,可以延期15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仲裁申请,并在5天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劳动争议仲裁庭在解决劳动争议时,应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调解为主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在深圳,劳动仲裁一般2-3个月左右结案。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仲裁裁决;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延期的,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满足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劳动争议仲裁庭作出裁决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拓展延伸 深圳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时限及影响因素 深圳劳动仲裁案件的处理时限受多种因素影响。首先,案件的复杂程度是影响处理时限的重要因素之一。涉及复杂的劳动纠纷,如合同纠纷、工资争议等,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和审理。其次,劳动仲裁机构的工作负荷也会对处理时限产生影响。如果劳动仲裁机构案件数量庞大,人力资源有限,可能会导致处理时限延长。另外,当事人的配合程度也会对案件处理时限产生影响。如果当事人提供证据不充分或未能及时配合调查,可能导致处理时限延长。总体而言,深圳劳动仲裁案件的处理时限是一个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过程,旨在确保公正、有效地解决劳动纠纷。 结语 深圳劳动仲裁案件的处理时限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案件复杂程度、劳动仲裁机构负荷和当事人配合程度等。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案件的结案时间在2-3个月左右。劳动争议仲裁庭在处理案件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深圳劳动仲裁机构致力于确保公正有效地解决劳动纠纷,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