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境外财产侵占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一、什么是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告诉的才处理。 我国新刑法分则第五章按侵占目的的不同,共规定了三类12种具体的侵犯财产罪: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 (二)以挪用为目的的犯罪,包括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三)以破坏为目的的犯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二、侵犯财产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是: (一)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二)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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