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头保安员证核发办理在什么位置 |
释义 | 一、包头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位置 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1号包头市公安局4楼治安管理支队内保大队405房间。 二、包头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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