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的护理费怎么算的 |
释义 |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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