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住院做伤残鉴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做伤残鉴定的,伤残鉴定主要是根据伤情来做,并不是根据住没住院,但是没有住院,说明伤很轻,不一定能构成伤残。有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 一、骨皮质断裂能否鉴定上工伤级别 工作过程中造成骨皮质断裂的,能不能鉴定上伤残,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评残手续 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结论做出后,被确认为工伤的情况下,如果伤情比较严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伤害结果,那么很可能会构成伤残。这时候工伤职工需要在伤情经治疗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自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情况需要可以再延长30天。律师提醒广大工伤职工,职工在申请劳动能力登记鉴定即伤残鉴定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或准备以下材料:1、需要在伤情经治疗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申请;2、申请时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需要明确鉴定项目,常见的鉴定项目为伤残等级、护理等级和停工留薪期鉴定;3、一般是向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时需带上工伤认定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所有的病例资料及诊断证明书等以备核查。 三、右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可以做吗 可以做的;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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