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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怎么开
释义
    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开具:
    1、准备相关证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前往当地社保局或社保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填写申请表,向工作人员申请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当地社保局或社保卡服务中心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4、等待审核,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需要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和处理;
    5、领取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以到指定的窗口领取开具的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社保的办理如下:
    1、去当地社保局办理。本地人需要购买社保的,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地税局购买;
    2、个人挂靠单位办理社保,是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去购买。个人与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相关资料,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
    3、目前也有部分地区为使市民在办理社保过程中享受到更方便的服务,推出网络办理个人社保业务,个人开通网上社保业务前,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到地税部门申领自己的网上开通密码,之后即可随时开通办理。
    综上所述,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的开具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等,建议事先咨询当地社保局或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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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4:4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