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刑事责任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 |
释义 | 环境刑事责任的犯罪构成及法律依据: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构成环境犯罪。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和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环境污染和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犯罪行为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特别严重情况下,刑罚将更加严厉。 法律分析 环境刑事责任的犯罪构成: 1、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因侵害各种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而受到侵犯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和环境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结语 环境刑事责任的犯罪构成,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客观上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财产和人身权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严重者,刑罚将更为严厉。特定情形下,刑罚将更重,如在重点保护区域排放有害物质。法律明确规定了对环境犯罪的惩处,以维护环境的健康和人民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章 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三十四条 开发利用或者关闭铀(钍)矿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或者办理退役审批手续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开发利用伴生放射性矿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章 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三十六条 铀(钍)矿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对铀(钍)矿的流出物和周围的环境实施监测,并定期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