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抵押权优先于债权,即债务人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进行担保,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在抵押权与普通债权相冲突时,应优先实现抵押权。抵押权优先于债权。抵押权属于物权,具有优先性。我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方若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而不转移其占有权,则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到期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况下,优先受偿该财产。因此,在抵押权与普通债权相冲突时,抵押权的实现优先于债权。《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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