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纳税证明和完税证明的区别 |
释义 | 纳税证明一般是指一个期间内,纳税人缴纳了何种税款及各税种税款的总计,和完税证明是同个意思的。深圳的税局每年都会给纳税人主动发一份寄到家里或公司,平时要办理一些业务需要这东西时,也可以随时到税局办理。但“证明”和“凭证”则不是同个意思了,纳税凭证或完税凭证一般是指单一个业务收入申报后扣了税款,税局出具的凭证,表示这一单业务应缴的税你缴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区别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区别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离职证明区别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离职证明区别如下: 1、出具的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2、出具的时机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用人单位未出具,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离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未按要求出具而离职的,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如果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该如何赔付呢? 员工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合同中无约定的应根据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经济损失从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扣除的标准是不得超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离职证明,虽然最终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所依据的规定却各有不同。劳动者在办理离职时,一定要向用人单位有关部门了解相关的流程,避免因离职交接出问题,而损害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该内容由 刘祥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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