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必须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审判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作枉法裁判。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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