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条件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侵犯的客体是民事、行政的诉讼制度。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