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应按照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 2、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申报财产时需附财产明细表及相关的权利凭证。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 4、配合法院执行,不得有妨害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得转移、隐匿、变卖、毁损已被法院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及证据材料(包括已被清点并责令保管的财产及证据材料),不得擅自撕毁法院张贴的公告及加贴的封条,不得将法院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进行抵押等。 5、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6、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事实上,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状况的这种行为是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因为这样做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在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的被执行人,罚款的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 一、欠款人不履行调解书怎么办 欠款人不履行调解书的处理如下: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