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为了做好全市饲养犬只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经海口市政府批准,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的海口市禁止饲养的犬只品种、标准称,禁养的大型犬标准为犬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50厘米或体长(自两耳联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60厘米的犬类为大型犬。盲人、肢体重残人士等饲养、携带导盲犬等扶助犬的除外。 那么养犬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吗? 一、向居住地办证机构领取并如实填写的《申请养犬登记表》; 二、有效的犬只检疫合格证明和犬类免疫证; 三、犬只彩色数码照片; 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五、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犬类虽然是我们的朋友,但饲养它们扔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您明白了吗? 法律依据: 《海口市禁止饲养的犬只品种、标准》禁养的大型犬标准为犬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50厘米或体长(自两耳联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60厘米的犬类为大型犬。盲人、肢体重残人士等饲养、携带导盲犬等扶助犬的除外。 《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养犬人申请养犬登记,应当携犬到居住地公安部门确定的办证机构,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向居住地办证机构领取并如实填写的《申请养犬登记表》;(二)有效的犬只检疫合格证明和犬类免疫证;(三)犬只彩色数码照片;(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五)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公安部门的办证机构应当会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办证场所的防疫工作。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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