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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货物交付前被损坏如何承担责任
释义
    在交付前,除非另有约定,买方要承担标的物的风险。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未能按期交付,则自违反约定之日起,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如果标的物需要运输,则在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后,买方要承担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风险由出售人承担,但法律规定了几种在标的物交付前买方承担风险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因买方原因导致标的物未能按约定期限交付,自违反约定日起买方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
    2、出售人出售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3、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依合同法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售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买方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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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