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船舶在出境或入境过程中可以隐瞒疫情吗 |
释义 | 不可以。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长等均不得隐瞒疫情,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在国境口岸以及停留在国境口岸的交通工具上,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时,国境口岸有关单位以及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卫生检疫机关报告。《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规定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指:(七)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情节的;《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条: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六)至第(九)项行为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船舶在出境或入境过程中是否可以隐瞒疫情 不可以,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在国境口岸以及停留在国境口岸的交通工具上,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时,国境口岸有关单位以及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卫生检疫机关报告。《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规定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包括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情节的行为。《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条:具有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情节的行为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变造和传播谣言行为如何处理 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变造和传播谣言行为的处理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编造和传播谣言行为如何处理 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开庭过程中可以辩论吗 开庭过程中可以辩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隐瞒疫情上班犯法吗 隐瞒疫情上班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该内容由 吴赞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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