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失效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要约失效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受要约人拒绝要约通知到达要约人时;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未作出回复;4、受要约人实质性改变要约内容。 法律分析 要约失效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受要约人发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要约失去效力; 2、要约人依照法律规定撤销要约时,要约失去效力; 3、要约中明确的承诺期限已经届满,而受要约人没有及时作出承诺的回复时,要约失去效力; 4、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一些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变的。 拓展延伸 要约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要约无效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约在法律上必须是明确、具体、完整的,不能存在模糊、不确定的内容。其次,要约必须是真实意愿的表达,不能是出于欺诈、威胁、误导等不正当手段所产生的。此外,要约的对象必须有法律上的能力接受要约,例如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无法自主决策的人群。此外,要约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例如书面形式、特定的见证等。最后,要约无效还可能是由于违反了法律或公共秩序的规定,例如违反了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总之,要约无效的条件是多方面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结语 要约失效的条件有四种情形:受要约人拒绝要约、要约人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未回复、受要约人实质性改变要约内容。而要约无效的条件包括:要约必须明确、具体、完整,不能存在模糊不确定的内容;要约必须真实意愿表达,不能出于欺诈、威胁、误导等不正当手段;要约对象必须有法律能力接受要约;要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要约不能违反法律或公共秩序规定。综合考量具体情况,确定要约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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