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中突然生病是否认定为工伤? |
释义 | 工作中突发疾病是否算作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后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而对于工作紧张造成的疾病,一般可以算作工伤,但需要有工伤保险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证明。总之,关键是看突发疾病后的后果。 法律分析 要看具体情况,有些能。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如果当即死亡或突发疾病后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视同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否则,不应当按照工伤对待。 实践中,在工作场所发病一般按非因工处理。但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工作紧张的情形一般指: 在发病前一段时间内,产量超过平常数量,连续超正常工作负荷工作; 由于工作需要,加班加点,连续超时工作; 身体有病,医生开有休息假条,但领导布置有紧急任务,不能休息或去治病的。 需要注意的是:处理这类问题时,一般需要有工伤保险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对发病是由于工作紧张因素造成的证明。 拓展延伸 工作中突然生病,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工伤? 判断工作中突然生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确认生病是否与工作环境或工作任务有直接关联,例如受到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或工作压力等的影响。其次,要评估工作中生病的时间、地点和工作性质等因素,是否与工作活动密切相关。此外,还需考虑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引发生病的因素,如个人生活习惯、基础健康状况等。最后,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进行具体判断。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因此需要综合分析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判断工作中突然生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要确认生病是否与工作环境或任务有直接关联,评估生病时间、地点和工作性质等因素,同时考虑个人生活习惯和基础健康状况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进行判断。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需要综合分析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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