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受理费50-300元,财产总额超过20万部分0.5%交纳。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50-300元,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分析 1、起诉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法院收取的受理费一般为50元至300元。若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则超过部分需按照0.5%交纳。 2、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以下标准交纳:(二)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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