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父母赠与给儿子的房子,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则为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名字,则为该方个人财产。但若是一方父母出钱买房并共同还贷,则为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钱买房后赠与,则夫妻共同拥有,按父母出资比例分配。 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赠予儿子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书上只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则为对该方的赠与,该房产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后赠与孩子,且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该房产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后赠与孩子,则该房产也为夫妻共有,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占有该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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