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诉离婚遭丈夫拒绝,法院是否应进行审理? |
释义 | 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去法院一般不可,但若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法院可继续审理并缺席判决。依据民法典,起诉离婚需提交两份起诉书,书写困难可口头起诉。 法律分析 一、妻子到法院起诉离婚丈夫不去可以吗 1、妻子到法院起诉离婚的,丈夫不去一般是不可以的。但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继续审理,对结果可以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起诉材料准备几份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起诉离婚的被告只有一个,所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一般是两份。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拓展延伸 法院是否有权拒绝审理妻子诉离婚被丈夫拒绝的案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法行使审判权,但并非所有案件都必须得到审理。对于妻子诉离婚被丈夫拒绝的案件,法院是否有权拒绝审理需要考虑多重因素。首先,法院会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包括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是否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等。其次,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实质性问题,如是否存在证据支持妻子的离婚请求、是否存在其他解决途径等。最后,法院还会考虑公共利益因素,如维护家庭稳定、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等。因此,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审理该案件。需要强调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性解释,具体案件的处理还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去法院一般是不可以的。但若丈夫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继续审理并进行缺席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起诉离婚的原告应向法院提交两份离婚起诉书,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法定受理条件、实质性问题和公共利益因素,决定是否拒绝审理。请注意,具体案件处理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