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再次被征收,如何避免重复申请拆迁补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征收的房屋再次被征收,属于重复申请拆迁补偿。在此情况下,应注意避免重复申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初次征收时应尽可能详细地了解相关政策,确定应享受的拆迁补偿,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2. 如果房屋再次被征收,应及时查看初次征收时的拆迁补偿文件,并与新的征收政策进行比对,判断是否有差异。 3. 如果初次征收时已经获得了合法的拆迁补偿,那么在再次征收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遵循相关程序。如果初次征收时未获得拆迁补偿,应遵循相关程序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被征收人对拆迁补偿标准不服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重新评估或者裁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权利人依法取得了国家的补偿或者赔偿,不得再向国家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要求补偿或者赔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方式应当公示,并与当地物价和居民收入水平挂钩。” 以上是有关被征收的房屋再次被征收如何避免重复申请拆迁补偿的法律分析及法律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遵守法律程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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