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方就业协议是一份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三方就业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由教育部统一印制,主要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制定三方就业协议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报劳动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限制和保护。一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国企业,在确定就业时,同时要求与毕业生签订类似的劳动合同协议;更多的用人单位要求先签订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告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个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独立;劳动合同是双方的合同,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组成。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是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后,就业协议的效力应丧失。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有矛盾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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