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第一继承人,谁算法定继承人? |
释义 | 张三在2017年买了一套房子,等到他去世的时候,房贷还没还完,张三呢,父母双亡,没有兄弟姐妹,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也都不在世了,他去世之前也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他的遗产应该怎么处理呢? 很多人包括在这条信息下面留言的人都想当然地认为张三的遗产应该归他亲戚继承,但法院的判决并不是如此,我们就聊聊为啥不是这样的。 首先,看法律条文对法定继承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到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及特殊情况,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每一顺序中的身份排名不分先后;特殊情况是代位继承和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特殊情况也单单是对法定继承的一个补充,没有对范围进行扩大。 因此从法律条文看,法定继承就限制在了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之间,特殊情况下子女的直系晚辈和兄弟姐妹的子女有可能参与继承,这个范围不能随意扩大。舅舅、姨妈、姑姑、叔叔、外甥、侄子啥的都没有法定的继承权。 至于遗嘱继承和遗赠抚养协议,那就是给谁算谁的,范围没有限定,但是必须要有合法且合形式的材料来进行证明。 回到张三这件事上,张三没有留下遗嘱,法定继承人要么就不在世了,要么就不存在,这时候他留下的房子也好、钱也罢,都只能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然后,为啥法律不支持遗产在亲属之间传递下去? 一个原因是亲属之间的无限制继承不符合当下社会的实际情况。这里就要提出两个大家不常见的名词——亲属有限继承原则和亲属无限继承原则,一个认为亲属之间的法定继承范围应该由法律进行规范,一个认为财产就应该在血缘关系人之间传递。 亲属无限制继承在当下社会很可能并不符合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随着家庭结构的不断缩小、亲属之间也因为人口流动相隔越来越远,亲属间的感情联系也越来越弱,两人之间除了那几分之一或几十分之一的血缘关系,真可能没啥其他感情,很可能会出现七舅姥爷的三外甥女听说自己继承了一个从未谋面的亲戚的遗产后还像中了彩票一样开心,把遗产给这种开心的继承人的结果估计也难以根据社会常识认为符合被继承人的意愿。 退一万步,如果真是想把遗产给自己的七舅姥爷的三外甥女,那也能够通过遗嘱或遗赠形式进行,完全没必要用法定继承的形式固定下来。 还有一个原因是亲属无限继承原则很可能会出现浪费国家司法资源的情况。假设张三的房子不是价值300万,而是有100套价值300万的房子,会不会只有舅舅提出有继承权?估计七大姑八大姨甚至于八百杆子都不一定打得到的亲戚都会要求分割遗产,这时候分给谁、怎么分,都要通过法院判决来进行,人少可能还好说,如果人多了,那对法院来说估计就是一场灾难了。 最后,为啥没人继承的遗产要归国家呢? 因为归国家对社会最有利且能够最大限度保护相关人员的权利。 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后,国家也不会立即进行处置,一般会设置有一个过渡期,允许合法继承人在过渡期内申请继承遗产,目的就是保护可能出现的继承人,被继承人去世的时候没有继承人,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果后面合法继承人出现了,国家也不会看得上你那点遗产;但是如果这些遗产在个人手里,那能不能拿回来就不好说了。 再有一个目的就是防止不当得利,张三的房产如果不归国家所有,很可能出现物业或者先占有这个房子的人长期占据,或者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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