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基金先行支付原则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前提条件是职工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的范围。不属于工伤的,不能使用工伤基金先行支付原则; 2、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而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3、先行支付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用人单位追偿。当然,用人单位不支付的,职工及其近亲属都有权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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