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 |
释义 | 1、《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2、《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一、司法鉴定结论异议怎么办 司法鉴定结论异议有以下处理方式: 1、申请重新鉴定;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单方委托司法鉴定 对于启动鉴定程序或者说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专门性问题进行司法鉴定,实践中一般都是在案件立案后,在审理过程中由一方向法院提出,由法院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在具备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随机确定,然后进入具体的鉴定程序。 由于鉴定意见对案件往往有着实质性的影响,因此当鉴定意见不能达到当事人的预期,对当事人而言,不仅为案件支出了鉴定费用,而且还会白白的浪费很多时间。 有鉴于此,对于鉴定结论尚无法明显判断的前提下,考虑到诉讼成本的原因,对于某些案件,还是可以通过案前委托司法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 三、对外委托鉴定什么意思 指在案件审理中需要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相关的专业鉴定,一般由法院进行对外委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负责统一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依据尊重当事人选择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诉讼双方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的对外委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