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权一周两次可以么 |
释义 | 离婚后,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对孩子的探视权一周两次是可以的。 一、给孩子抚养费时可否得到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管有没有支付抚养费都有探视权。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中止探望。 二、父母离婚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的 离婚孩子探视权约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对孩子的探视问题进行协商约定,离婚后可以按照协议行使对孩子的探视权; 2、如果是诉讼离婚,法官通常会按照让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探视办法进行判决,如果协商不成立,法官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三、探视权起诉法院怎样判决 1、双方就孩子探视权达成协议,法院可以直接就达成的协议进行判决。 2、只有一方提及孩子探视权,或者双方都提及,但双方在达不成协议,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直接进行判决。 3、双方自愿离婚后或者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视权,一方可以就探视权问题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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