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后,一方拒绝让子女探视,应该如何应对?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后,父母双方对于子女的探视权利有一定的法律保障。如其中一方无故拒绝另一方探视子女,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自己的探视权利。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往来和重要事项,父母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解决。
    2. 《婚姻法》第四十九条: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的分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解决。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父母离婚,无论是否变更监护关系,对于子女的探视权,不受变更监护关系的影响。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8: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