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一、工伤认定不服怎么申请行政复议 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带上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复印件、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提交新的证据材料;若是由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还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交给相关的政府部门。 二、不属于工伤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工伤: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将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形定为工伤,是因为职工的这种伤亡是由于其自身的违法或犯罪行为造成的,按照刑法和治安管理方面法律的规定,这种行为本身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醉酒或者吸毒导致伤亡的。醉酒是一种个人行为,国家的一些法律规定禁止醉酒后工作,如禁止酒后驾车等。因此,由于醉酒导致行为失去控制,引发各种事故不能作为工伤处理; 自残或者自杀的。自残或者自杀与工作没有必然联系,在这种情形中,职工本人对自己的死伤存在着主观故意。将其认定为工伤,有悖工伤保险的立法目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