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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另一方有无偿还义务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即同居关系解除时要平均分担债务。
    2.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方各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一)男女双方约定好由各人负担的债务。
    (二)一方以各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不管第三人是否知道双方是同居关系。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却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四)其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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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1: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