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换届考察工作流程一般包括:1、成立换届考察组,从相关单位抽调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熟悉组织人事工作和干部考察程序的人员及时充实到考察组队伍中,同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考察组答疑释惑,确保换届考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2、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分别带队,对各区县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班子成员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研,听取进退留转的意见。并组织区县调研组对各乡镇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调研,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围绕班子队伍现状、结构,个人思想动态、履职情况、作风表现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全面掌握乡镇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基本情况,夯实换届工作基础。3、将考察对象配偶纳入谈话范围,对考察对象在生活中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兴趣爱好等方面进行考察。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三条 党的地方各级组织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者提前换届选举,应当经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四十二条 加强党对地方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健康有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违规用人、跑风漏气、干扰换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