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订立的买卖合同怎么证明 |
释义 |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可以收集双方进行交易时的收据以及相关证据资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一、订立口头合同的注意事项 1、产生纠纷的举证 主张方败诉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举证困难,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证人证言,以及约定合同时的录音、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原告方在举证时,首先应该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口头协议产生纠纷,在协商解决阶段,利益受损方的证据搜集是关键。 2、实践中规避风险 亲友之间,如果发生经济往来进行口头约定时,按照民间的习俗,一般不签订书面协议。针对这类口头协议: 第一是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二是应该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 三是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发生困难,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 四是合同履行期间,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 五是对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约,以此来规避潜在的道德风险。 二、合同的订立需要什么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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