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的土地确认权可以贷款吗 |
释义 | 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农村土地使用权办理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2、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3、第三十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第三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 二、抵押权设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抵押权设立的基本原则如下: 1、房地产抵押原则上采用登记要件主义,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对于动产等其他财产,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规定,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正在建设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签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有效成立,但抵押权尚未成立。 三、土地抵押后能否合并处分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使用权 1、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 【抵押权对新增建筑物的效力】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2、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是可以的 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可以单独抵押,而是需要与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一起抵押。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3、土地使用权抵押后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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