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在怀孕期间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是指夫妻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结婚年龄、重婚等情况。申请确认婚姻关系无效是一种法律程序,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没有夫妻权利和义务。申请认定无效没有时效限制。 法律分析 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根据相关规定,无效婚姻是指夫妻在登记结婚后,发现双方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双方未达法定结婚年龄、重婚等情况时,可以申请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程序。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申请认定无效的主张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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