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子是不是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租房子一般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之内的,可以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当事人未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双方订立了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该合同。 一、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如何处理 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对于超出二十年的部分是无效的。因为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最新店面合同租赁怎么写 店面合同租赁应写明以下内容: 1、出租的店铺地址、面积、范围以及出租的用途; 2、店铺租赁期限; 3、店面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4、维修责任以及违约责任; 5、租赁合同保证金。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三、房屋出租最多几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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